(一)法理学的对象、性质和方法及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:法理学的对象、法理学的性质、法理学的研究方法、学习法理学的意义、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(二)法的概念与本质:法的概念、法的本质、法的基本特征、法的要素 (三)法的产生、发展与历史类型: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、法的起源、法的历史类型、法系 (四)法的价值:法的价值的概念、法与安全、法与秩序、法与自由、法与平等、法与公平正义、法与人权 (五)法的渊源与效力:法的渊源、法的分类、法的效力 (六)法律关系: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、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、法律关系的内容、法律关系的形成、变更和消灭 (七)法律行为:法律行为的概念、法律行为的结构 (八)法律责任:法律责任的概念、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、法律责任的承担 (九)法律方法:法律方法与法学思维、法律解释、法律推理、法律论证 (十)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: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、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(十一)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、本质和作用: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、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、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(十二)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: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、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(十三)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: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、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科技、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、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、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生态 (十四)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: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、中国的立法体制、中国的立法程序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、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(十五)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:法律实施的意义、法律执行、法律适用、法律遵守、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、法律实施的监督 (十六)全面依法治国,建设法治中国:法治的一般原理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、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与重要任务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、建设法治中国 |